职业格斗的公平与垄断之争——从阿里法案到复兴法案

体育 (1) 2026-04-02 15:33:23

作者/邹国俊:前散打冠军,有“亚洲第一快腿”之称。“英雄传说”赛事创始人,也是中国自由搏击行业奠基人,被誉为“中国自由搏击教父”。

近日,一项新的关于拳击的《穆罕默德・阿里美国拳击复兴法案》在联邦众议院获得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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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2000年5月,以拳王阿里为代表呼吁并提出了一项改写拳击历史的“阿里法案”。

当年阿里法案的出台,是针对彼时推广人权力过度垄断,它强调并建立了机构组织规则中立,拳手、推广人、经纪人分权制衡的职业体育逻辑底线,保障了拳手的基本权益,限制了由于推广人一方权力过大而导致的剥削与行业腐败;

今天新的“阿里拳击复兴法案”是由UFC团队提议并推动的,旨在借鉴并复制UFC的成功经验,重振职业拳击运动,保障拳手基本权益。

要说,这是一个很高尚的目的。

UFC当然是成功的,但UFC的运营模式,是综合格斗领域在特定历史背景与发展阶段形成的商业路径,UFC母公司TKO/Zuffa平台作为上市公司获得了很高的市场回报,有值得行业参考的价值,可我们必须直面核心问题:UFC真的成功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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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FC旗下选手有薪酬议价权吗?有配对选择权吗?有比赛频次主动权吗?他们有谁在这个八角笼里获得过真正的商业价值吗?

选手能拿到的出场费,更像是平台方的单向给予,而非对等协商的价值匹配,给多给少全由平台定。

如果说嘴炮康纳是唯一出圈并实现商业价值的拳手,与梅威瑟也是天壤之别。且他为什么在巅峰期淡出甚至消失了?

根本原因就是UFC的制度瓶颈,庙小养不了大菩萨,当拳手成长到一定体量,平台的商业体量与闭环模式,就无法为他匹配符合其身价的赛事与薪酬,封闭体系内的天花板彻底限制了他的发展,这不是康纳个人的选择,而是平台垄断模式与顶尖选手价值之间的必然矛盾,是平台与选手的双向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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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UFC是成功的,那也只是资本的成功,是UFC这个机构的成功。而职业拳击的百年发展变迁,即使在阿里法案之前,就诞生了阿里、泰森、霍利菲尔德等群星璀璨的拳台偶像,也诞生了唐金这样的格斗豪门,他们共同创造了巨额财富和行业影响力。

如果说拳击是成功的,那是开放市场的不断创新和探索,是行业生态的活跃与繁荣。拳击的成功是行业的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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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职业拳击的模式就是正确并且完美的吗?当年阿里法案之后,拳手们收入获得了指数级增长,梅威瑟、帕奎奥、德拉霍亚单场比赛收入高达几千万甚至数亿美元,但唐金们消失了,你今天还能见到一个赚大钱的拳击推广人吗?更重要的是,今天的职业拳击还有巨星吗,还有让拳迷热血沸腾的比赛吗?拳手是价值载体,如果把他们比做产品,那么推广人就是将产品变成商品并放大价值的人。将推广人群体妖魔化,将拳手形容为被盘剥的弱势群体,过份强调拳手权利,是对推广人价值的贬低和轻视。所以,不是今天的拳手变少了或者技术退步了,而是推广人的积极性被消灭了。由UFC牵头提出并获得通过的新法案,当然充满了资本力量下的阴谋论与想象,引来利益各方的强烈反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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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是搅局者还是救世主?行业的发展从来没有标准答案,也不存在绝对完美的既定模式。所谓的公平秩序,从来不是一劳永逸定的某个规则或制度,它是在多方参与、长期市场博弈、持续动态调优的过程中寻找平衡。

让拳手有尊严、实现自身价值;让幕后从业者有合理回报、有深耕生态的动力,让每一个参与者都能在行业发展中获益,共同推动行业长久向好。这,才是职业格斗行业公平与发展的终极逻辑。纵观职业拳击百年发展历史,应证了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。

而今天的中国搏击,从中能得到一些怎样的思考,我们又该走向怎样的未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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